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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500万元安家费,广州天河升级港澳青年双创“大礼包”

来源:科技天河  2022-07-27 16:28:38
内容摘要:近日,《广州市天河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实施办法(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向社会公众第二次征集意见。

 

近日,《广州市天河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实施办法(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向社会公众第二次征集意见。


根据《办法》,天河不仅真金白银支持港澳青年来天河创业就业,还致力建设港澳青年发展生态体系,让港澳青年在天河区更加安心创业、深耕事业、安居乐业,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

港澳高端人才

最高可获100万元支持


《办法》提到,天河区将每年遴选一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,为港澳青年提供暑期实习岗位。


实习期间,给予每位参与实习计划项目的港澳青年每人每月300元的交通补贴和每人每月1200元的餐费补贴支持。对在天河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招聘入职的港澳青年,聘任期满一年后,《办法》将按大专毕业生(含副学士)补贴5000元、本科生补贴1万元、硕士研究生补贴3万元、博士研究生补贴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支持。


《办法》对具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领导者按照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%给予资金支持,支持金额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;


在具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担任重要职务(非领导者)的港澳高端人才,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资金支持;


对在龙头企业工作并入选国家、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或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的港澳高端人才,分别给予20万、10万、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。


《办法》支持港澳籍院士、博士后和博士发展。


在天河区设立的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站、博士工作站每年分别可获得最高10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;


在天河区重点扶持产业领域或天河区设立的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站、博士工作站的新进站港澳籍人员,每人每年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生活补贴支持;


新进站的港澳籍院士以及出站后在本区工作创业的港澳籍博士后、博士可分别获得最高50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安家费支持。


生活服务配套上《办法》在住房、社保补贴、子女教育等方面对港澳青年提供支持。此外,上述港澳高端人才还可申请办理人才绿卡,可享受医疗绿色通道,子女可获得区属中小学、幼儿园优质学位,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。


获港澳资助的项目

落户天河最高奖30万元


《办法》提到,对上一年度获得广州天英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港澳赛区排名前10%的获奖项目、近三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政府主办赛事(含香港、澳门)获奖的港澳青年项目,将给予一次性10万元落户奖金支持。


同时,《办法》对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天河的港澳青年项目,按其获得赛事奖励金额给予100%项目落地配套资助,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、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、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落户天河的港澳青年项目,按照香港、澳门特区政府资助金额给予100%落地配套资助,同一项目奖励资金最高达30万元。


对成功申请天河辖内银行网点贷款(含展期)的港澳青年项目,《办法》按实际贷款利息的50%给予补贴,补贴年限为2年,单个港澳青年项目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
带项目、带资金、带技术在天河区创办企业且企业成立时间在3年以下的港澳青年项目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,《办法》一次性给予企业创始人(担任企业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并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%股份)10万元资金支持。


此外,为扶持企业上规,《办法》提到,天河区将每年择优选择1015家港澳青年项目列入扶持对象,对其建档跟踪,集中政府、社会、企业、媒体等资源进行支持,免费提供业务对接、个性化服务订制、融资对接等服务。港澳青年项目落户天河期间被认定为规模以上企业,按每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。


港澳青年项目

入驻基地最长可享3年免租


据《办法》,天河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入驻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)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总部基地,以此服务链接“1+1+N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,为港澳青年提供交流交往、学习研修、实习就业、创新创业、便利生活(五乐行动)等全方位服务,经考核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补贴。


《办法》还提到,被评定为国家、省、市级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天河区内创新创业孵化载体,按级别再给予每家每年30万元(国家级)、20万元(省级)和15万元(市级)的配套建设支持;


每年对纳入天河区“1+1+N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的孵化载体进行年度运营状况考核,按考核为一、二、三等次对运营管理方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的资金支持;


此外,对已入驻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)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(属政府采购的运营服务机构除外),每成功推荐1个港澳青年项目登记注册在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)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且经营满1年,给予1万元奖励。


此外,《办法》还提到:对入驻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)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港澳青年项目(含团队、初创企业),《办法》予以最高3年免租;在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)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、机构连续就业满1年的港澳青年,可按《办法》规定享受就业补贴、交通补贴、住房补贴;对在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)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习的港澳高校学生,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实习补贴,补贴期限为6个月。


如何提意见?


提交意见可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2号楼11楼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(邮编:510655 联系电话:020-38622897),或发送至电子邮箱tankb@thnet.gov.cn


此次意见征集截至819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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